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吉田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EPC)招标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吉田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EPC)招标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EPC)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东风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山自然资函【2019】68 号)、《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联合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山自然资函【2019】69 号)、《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三水口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山自然资函【2019】70 号)、《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沙田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山自然资函【2019】71 号)、《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石溪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山自然资函【2019】72 号)、《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旺南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山自然资函【2019】7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全部来源于复垦指标交易所得。招标人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19 年度吉田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EPC)2.1 建设地点:吉田镇。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东风村项目区总面积 45 亩,复垦为农用地总面积 45 亩,联合村项目区总面积 65 亩,复垦为农用地 65 亩、三水口村项目区总面积 20 亩,复垦为农用地 20 亩、沙田村项目区总面积 135 亩,复垦为农用地 135 亩、石溪村项目区总面积 65 亩,复垦为农用地 65 亩、旺南村项目区总面积 40 亩,复垦为农用地 40 亩。2.3 计划工期:2 个月。2.4 招标范围:①本项目的设计范围:含前期立项资料、村镇相关申请材料编制、测量、确权、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资料编制、交易指标备案材料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建设。2.5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1739.00 万元。【其中:综合技术服务费 370.00 万元(1 万元/亩,共 370 亩);施工费 1369.00 万元(3.7 万元/亩,共 370 亩)】。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单位提供):①具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②具有土地规划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单位提供):①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3.1.3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一级建造师)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均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负责工程施工企业的单位人员。3.1.4 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测绘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3.1.5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 3.3.1 至 3.3.3 项资料):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3.2 提交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按各自要求查询)3.3.3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3.4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 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施工单位提供)3.3.5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6 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注: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需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 5 个工作日内先电话与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踏勘现场,然后按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签到资料并领取踏勘证明表,踏勘完成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确认后盖章踏勘证明表给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踏勘证明表。(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踏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间的信息为准。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固定投标员应为牵头方单位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7. 补充说明7.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7.2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7.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路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路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新人医侧弘福花园 9 栋 1D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联 系 人:虞先生 联 系 人: 詹先生电 话:****-******* 电 话: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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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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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复垦 建设用地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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