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购买服务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外包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购买服务;

  2、项目费用:购买服务项目45.5万元/年;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2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内容: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服务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的企业和单位;

  2、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人力资源职业中介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有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优先。(需提供与政府采购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事项

  1、2019年12月4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企业和单位应于12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05室;

  3、联系人:小张,电话:*******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1.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综合情况公开择优。

  2.查看应聘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保险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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