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购买服务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外包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购买服务;
2、项目费用:购买服务项目45.5万元/年;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2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内容: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窗口服务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的企业和单位;
2、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人力资源职业中介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有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优先。(需提供与政府采购合同)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事项
1、2019年12月4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企业和单位应于12月1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05室;
3、联系人:小张,电话:*******。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1.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综合情况公开择优。
2.查看应聘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2019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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