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媒体背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灯箱媒体背光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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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灯箱媒体背光系统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灯箱媒体背光系统改造项目,已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批准执行,采购人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天津分公司所属灯箱媒体背光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二)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15个灯箱媒体(总面积341.02平方米)背光系统改造(原灯管光源改造为LED光源)。项目采用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

具体位置及规格如下:


媒体位置

媒体类型

数量

媒体编号

媒体规格(m)

媒体面积㎡

提取行李厅扶梯口

灯箱

1

TBH-31N-D053

9.5*3.7

35.15

提取行李厅墙面

灯箱

1

TBH-31N-D054

9*3.7

33.3

提取行李厅墙面

灯箱

1

TBH-31N-D055

9*3.7

33.3

提取行李厅墙面

灯箱

1

TBH-31N-D056

9*3.7

33.3

提取行李厅扶梯口

灯箱

1

TBH-31N-D057

9.5*3.7

35.15

提取行李转盘

灯箱

1

TBH-31N-D059

1.83*3.33*2面

12.19

提取行李转盘

灯箱

1

TBH-31N-D060

1.83*3.33*2面

12.19

提取行李厅出口内侧墙面

灯箱

1

TBH-31N-D061

4.03*4.23

17.05

提取行李厅出口内侧墙面

灯箱

1

TBH-31N-D062

4.03*4.23

17.05

提取行李厅出口内侧墙面

灯箱

1

TBH-31N-D063

4.03*4.23

17.05

提取行李厅出口内侧墙面

灯箱

1

TBH-31N-D064

4.03*4.23

17.05

一层到达公共厅与提取行李厅出口外侧墙面

灯箱

1

TBH-31G-D065

4.03*4.83

19.5

一层到达公共厅与提取行李厅出口外侧墙面

灯箱

1

TBH-31G-D066

4.03*4.83

19.5

地下一层公共厅眉头

灯箱

1

TBH-30G-D069

10.9*1.8

19.62

地下一层公共厅眉头

灯箱

1

TBH-30G-D070

10.9*1.8

19.62

合计

15

341.02

(三)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质保期限及维保范围:

1. 光源电器质保期为五年。

2. 五年内保证灯箱配件供应。

3. 质保期间提供免费更换光源、电源线、适配器、空开等电器元件服务。质保期间对项目内灯箱背光系统提供维修和定期维护服务,出现故障后必须48小时内修复。

(四)本项目总工期为:30天(工期从中选方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须提供施工作业人员高空作业证、电焊工证、电工证等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且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承诺书)。

(四)参选人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及规范要求,且应合格。

(五)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六)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七)能响应比选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人应签署《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承诺书》,承诺书随比选方案一起发放。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B153室

(三)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期间比选方案由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现场(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给我公司邮箱)《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

(二)集合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三)现场联系人:刘胜君联系电话:***-********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及样品灯箱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机场路机场大厦8楼812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及样品灯箱,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交文件的同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及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外,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七)此次比选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八)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1)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综合评审中选原则。

(2)本项目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参选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并现场签字确认。参选人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参选文件提交的报价。

(3)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4)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采购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刘胜君何秋红

电话:***-********

电子邮件:********3@qq.com



标签: 媒体 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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