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原庆贺寺乡政府(院内家属楼除外)闲置办公场所公开招租
松滋市原庆贺寺乡政府(院内家属楼除外)闲置办公场所公开招租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
标的名称 | 松滋市原庆贺寺乡政府(院内家属楼除外)闲置办公场所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G19110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位于松滋市原庆贺寺乡政府(院 内家属楼除外)闲置办公场所公开招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公司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招租公告信息并由贵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资产权属清 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招租权且招租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 ||||||||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事业单位资产 | ||||||||
资产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智博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资产基准日 | 2019年4月1日 | ||||||||
资产评估值 | 年租金3.87万元 | ||||||||
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挂牌价格 | 3.87万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17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2-30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出租标的为松滋市刘家场镇庆贺寺村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松国用(2006)第3580号,承租方须无偿负责院内环境卫生、安保管理等事项。 2、租赁期限3年,挂牌价格3.87万元为首年挂牌价,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参照首年租金不变。 |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
标的 | 名称 | 松滋市原庆贺寺乡政府(院内家属楼除外)闲置办公场所公开招租 | |||||||
建筑面积 |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面积8064.46㎡,院内家属楼除外。 | ||||||||
二、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 协议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人 | ||||||||
保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事项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处置方法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大桥支行 | ||||||||
披露附件 | |||||||||
三、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经理 | ||||||
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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