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湛北路东延等三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湛北路东延等三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湛北路东延等三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WZC2019-048Ag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约*******元;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计划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3、采购内容:湛北路东延(健民路至煤泥河,长3200米,面积92800㎡)、东环路南延(文化路至湛南路,长600米,面积30000㎡)、湛南路大营村段(东环路湛河桥东100米至大营收储地东100米,长1200米,面积36000㎡)道路清扫保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须具有≥5万㎡/小时的道路洗扫车2台、10吨洒水车2台、2吨人行道路养护车2台、不低于1.5立方米全封闭式电动保洁车5台。(以上车辆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排放标准,需提供相关车辆机动车发票或三年以上租赁合同,发票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名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清扫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内容;
6.3、投标人须提供无欠薪证明(提供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若投标人有欠薪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0时0分整至2019年12月24日23时59分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各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所投项目的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行政审批服务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行政审批服务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湛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0*****32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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