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自助人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助人像采集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QJLZB2019-194) 3、预算编号:01-19-044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自助人像采集设备37套,具体设备规格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17 17:00:00至2019-12-2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在上传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2)现场登记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采购代理机构将核验各潜在供应商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递交资料的真实有效和一致性,通过现场核验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3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31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2幢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磋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 (4)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