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石灰采购

瓮安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石灰采购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8年度或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审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银行资金流水证明(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障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剂型

含量

规格(kg/包)

数量(吨)

1

生石灰

粉剂

65.00%

25.00

575

初 步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2019.X.X

一、资格性检查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1

经营资格审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8年度或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审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银行资金流水证明





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障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7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系统缴纳的出具系统提示已缴纳的回执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线下缴纳的出具保证金缴纳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符合性检查

9

商务符合性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编制要求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三、无效标检查

12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评审专家(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石灰 开发 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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