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项目编号:HYZB-HD-2019-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项目(项目编号:HYZB-HD-2019-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项目 (项目编号:HYZB-HD-2019-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项目 2.项目编号:HYZB-HD-2019-7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一)为做好河东区2020年春节节日气氛布置工作,全面营造我区热烈喜庆吉祥、政治氛围浓厚、民俗年味十足的春节气氛,结合河东区的实际情况,春节期间将对全区主干道路和重点地区进行节日气氛布置和节日景点设置,所有灯饰需采用LED节能光源。本项目为等重点道路设置节日景观造型灯饰,采购金额共计74.9万元,招标内容为设置节日景观造型灯饰,目前资金已经落实。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第一包招标范围为十一经路、华兴道沿线路灯悬挂中国红灯笼,采购金额20.9万元;第二包招标范围为海河东路沿线树挂火树银花等,采购金额54万元。(二)服务期限: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布置,展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9日,展示期结束后拆除所有布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74.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微企业书面声明函。(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出具的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四)2019年9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五)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2-18到 2019-12-2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现场领取。(文件一经获取,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2-3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3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先生 2.联系电话:***-********176*****05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6*****05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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