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中骏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骏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9】0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2305.25平方米,总长601.207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8米(人行道4米+机动车道10米+人行道4米),设计时速20km/h,砼路面,并配套综合管线、路灯、绿化、雨污排水系统等项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元(含暂列金58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骏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安预算审核价为********(含暂列金580000元),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项目建安预算审核价为********(含暂列金580000元),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之间,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中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58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建市〔2017〕241号、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需提供投标保函原件)到场提交,但无须签到验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8日 08:30:00至2019年12月22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 %≤K<12.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月9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1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588,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综合楼3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shenghua@126.com
电话:****-*******/176*****994,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341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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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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