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废旧车辆(设备)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齐齐哈尔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废旧车辆(设备)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齐齐哈尔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废旧车辆(设备)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QY-19-HL02-2-0061齐公资交 第263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齐齐哈尔土地综合开发公司 | |||||||||
住 所(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星火开发区 | ||||||||||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 | 10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友民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申请与承诺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实物资产(工程运输设备7台套,工程机械设备3台套,共计10台套。),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因此,如果由于权属、重量等其他未尽事宜引起的纠纷,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已经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6、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人办理资产转让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转让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贵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标的 | 工程运输设备7台套,工程机械设备3台套,共计10台套。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乐诚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RA.核准 R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0月15日 | 有效期 | 2020年10月14日 | ||||||||
资产评估值 | 1800元/吨 | ||||||||||
转让标的情况 | 转让标的 基本信息 | ||||||||||
转让价格 | 1800元/吨,报废设备重量以实际检斤数量为准。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描述 | 工程运输设备7台套,工程机械设备3台套,共计10台套。 | ||||||||||
瑕疵说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1、工程运输设备7台套,工程机械设备3台套,共计10台套。 2、设备无贷款抵押; 3、转让的方说明:①转让的车辆(设备)无手续且不能正常行驶,转让方按照废旧零件、废品出售给受让方,受让方需要在现场负责自行拆解、切割、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②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现场查点数量及总重量后,转让方按照最终每吨竞价结果,将尾款一次性支付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尾款事宜,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财务室电话*******);③受让方在现场应文明施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责任由受让方自负;④受让方在运输、拆解过程中若发生事故, 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负;⑤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4、所有由设备的权属、重量等其他未尽事宜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承担。 | ||||||||||
转让标的 使用情况 | 即时现状转让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按程序决定。 | ||||||||||
挂牌公告期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转让行为的 监管单位名称 |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需 提交的材料 | 1、意向受让方必须网络自行独立报名,须在公告期内在登录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qhr.gov.cn/网络登记报名,登记信息与报名人要一致,保证金帐户由系统随机获取,网络操作向获取的帐户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前存入网络获取指定账户或网络登记报名,则不具备受让资格。 2、 网上竞价报名须知: ①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进行注册入库: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2c70f221-5b6b-4e8f-b4a0-984e5c6d13da.html">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c70f221-5b6b-4e8f-b4a0-984e5c6d13da.html 说明:在主休类型选择时,个人报名选择自然人,企业报名选择竞买人。 ③网上竞价请参考如下手册2.2章节: ?********/8cecee03-d01e-4a7e-9b88-a01d721d41b9.html">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8cecee03-d01e-4a7e-9b88-a01d721d41b9.html ④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95 | ||||||||||
保证金 | 一、保证金金额:3.6万元整 二、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诚信支行 开户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由系统网络随机获取; (注意:①开户名称括号内容必须填写,括号必须用英文半角;②保证金采用转帐、电汇等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③必须使用网络注册报名人的银行帐户、银行卡等进行转帐。) 三、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1月7日 15:30 时 四、①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交纳到交易中心网络随机获取的指定账户,并以达账为准。②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网络系统自动原路退回(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转帐、电汇方式,否则保证金系统不法退回)。 | ||||||||||
缴存尾款 说明 | 一、尾款一次性支付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线下帐户(注意尾款帐户与保证金帐户不同),具体帐号请联系交易中心财务室; 二、尾款缴存需要扣除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具体利息金额请联系交易中心财务室;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 | ||||||||||
转让标的展示信息 | 展示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7日 | |||||||||
展示地点 | 房屋坐落地 | ||||||||||
联系人 | 孙君 |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经办部门 | 产权交易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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