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分析设备搬迁至璧山搬迁招标公告

理化分析设备搬迁至璧山搬迁招标公告

由于机构改革,重庆市市计量质检测研究院根据工作需要,对原重庆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理化分析设备进行整体搬迁,现按规定发出分开询比采购邀请。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入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9〕2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限额以下的范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采购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廉洁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根据采购标的物特点,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廉洁,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采购人采购到到性价比高的商品或服务,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政府采购相关做法,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依据采购人所掌握的信息,结合相关检测装置制造商和服务供应商在我院系统内相关单位提供的服务情况,本项目公开邀请符合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受邀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同时,未列入公开邀请名单的其他供应商,以本采购邀请函公告进行统一告知。
项目评标过程中,无论供应商是否受到公开邀请,采购人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一视同仁。
一、采购项目内容
原重庆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理化分析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招标方只提供设备清单(占总体工作量95%以上),但是搬迁内容还包括设备的配件,配套的辅助设备及配套的工作台(普通工作台不算) ,完整的工作量需要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联系原重庆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朱老师(电话139*****143)现场核算.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重庆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相关理化分析设备的生产企业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业绩(提供中标文件和合同证明文件等)
四、报价、开标有关说明
1.询价文件的获取:由采购人发出。
2.询价文件售价:递交报价文件时缴纳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
3.开标地点: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楼304开标会议室。
4.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方式:报名与递交报价文件同时进行,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 12月 19 日14:00之前,递交方式:提交到行政办公楼资产设备部610室。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 19日14:00。
五、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报价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①超过报名及报价文件、相关产品或服务内容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
③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6.报价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610室 136*****719(何老师)(快递收件地址)
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搬迁技术负责人:朱老师 电话:139*****143
联系人(招标文件收件人):何林
联系电话:***-********136*****719

标签: 搬迁 设备搬迁 理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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