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工程(明喜路)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照明工程(明喜路)施工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道路照明工程(明喜路)施工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道路照明工程(明喜路)施工
GMJ*******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管理所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道路照明工程(明喜路)施工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4、建设规模:该工程包括:配电箱一台,电力电缆2875m,路灯32套,投光灯安装1套等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70万元。
5、工期要求: 5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投资估算:70万元。
8、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驻现场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为一级资格),在佛山市建设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本项目必须由拟委派的注册建造师亲自按本公告要求到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的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报名费100元(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图纸每份1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建设房产管理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0757-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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