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二次)
楚雄州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二次)
发布时间 ********09
楚雄州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及延期开标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楚雄州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楚柏采字【2019】72号)(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采购人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事项时,须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作出修改,并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请所有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由于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原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现修改为2020年1月3日上午9:00时。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人收到本修改通知后,无须回函确认。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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