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供水解溪河东岸段招标公告
区域供水解溪河东岸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区域供水解溪河东岸段
招标单位: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
标段类别:施工
招标序号:J07009-70373SG
公告日期:2011-08-12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J07009-70373SG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建设项目铺设江宁区区域供水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0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1289.3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区域供水解溪河东岸段
2、工程地点:江宁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8、招标内容:管道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管道安装
10、工程规模:直径:1000 mm;长度:300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8月12日至 2011年8月18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DN1000㎜及以上且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管道工程。(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缺一不可,所提供的原件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报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按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4、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0、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1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1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根据经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推荐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8-12 9:00到 2011-8-18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江宁开发区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谈守金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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