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倡议书

禁燃禁放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元宵节、民间喜丧事等民间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风险,每年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自2017年出台《新县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来,广大市民禁燃禁放意识已深入人心、禁燃禁放习惯已逐步养成、禁燃禁放效果已初步显现。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开始在全省城乡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做好我县城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全县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维护城乡秩序,争做文明新县人、守法新县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新县人的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 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立即行动起来,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安全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等身边人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

  新县是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每一个新县人来共同呵护。在此,我们倡导全体新县人积极行动,禁燃禁放、人人参与、 维护安全、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新县安委会办公室

  新县应急管理局 宣

  2019年12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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