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加工及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加工及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109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招标条件

本次华能清能院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加工及采购框架协议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清能院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北京

2)建设工期:1-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为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脱硝雾化装置加工及采购,其中具体采购条目明细材质规格数量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进行单套产品报价,在框架协议的范围内授予合同。服务期限3年。

4)交货地点:北京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达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无。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制造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8日16:00起至2019年12月2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清能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华能创新基地实验楼A楼

联系人:刘丽丽

电话:***-********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电话:400-010-1086 转8104(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装置 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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