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暖房子”工程供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1年“暖房子”工程供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井市2011年“暖房子”工程供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延边地区 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编号:龙建施招201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暖房子”工程供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改造工程 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字[2011]3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井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龙井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暖房子”工程供热计量和管网平衡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

1) 热源、配热站、楼栋热计量及用户分摊计量、温控装置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供热信息数据远传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供热计量收费软件。

2) 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改造和调试;热源、配热站气候补偿器、变频装置采购、安装及调试。

2.3. 工程规模:热计量安装及热源、管网平衡改造施工:共79栋楼,共计26.0996万平方米。

2.4. 建设地点:龙井市区。

2.5. 资金来源: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标段划分:1个

2.8.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10月15日,共计 48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有关政策和标准以及我省暖房子方面的有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项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单位须具备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施工培训证书。

3.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于 2011 年8月12日至 2011 年8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 在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王冉,联系电话:139*****266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劳保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施工培训证书、吉林省建设厅公布的热网平衡施工准入企业、外埠施工企业《入延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2011年8月23日15时30分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宋国威 联 系 电 话:139*****0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卢淑英 电子 邮 件:********3@qq.com">********3@qq.com

开 户 银 行:龙井市龙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549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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