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化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慰问军休干部及其困难遗属的通知要求,为我所管理的无军籍人员进行慰问品的购置。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2.5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帮扶名单》(津援办发【2017】2号)的通知及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津援发【2019】5号)、《2019年天津市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河东区2019年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依据市商务局在“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的相关政策,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庆阳市重点扶贫企业,天津颐心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与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相关扶贫产品,具有与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扶贫企业和产品证明,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均符合本次采购内容。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颐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河东区六纬路23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颐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河东区六纬路23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依据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帮扶名单》(津援办发【2017】2号)的通知及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津援发【2019】5号)、《2019年天津市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河东区2019年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依据市商务局在“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相关政策,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庆阳市重点扶贫企业,天津颐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相关扶贫产品,具有与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扶贫企业和产品证明,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均符合本次采购内容,且为河东区对口扶贫农产品展销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符合单一来源进行采购,且无其他选择。贾文艳天津市建筑构建工程有限公司中级工程师
依据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帮扶名单》(津援办发【2017】2号)的通知及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津援发【2019】5号)、《2019年天津市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河东区2019年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依据市商务局在“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相关政策,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庆阳市重点扶贫企业,天津颐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相关扶贫产品,具有与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扶贫企业和产品证明,所生产加工的农产品均符合本次采购内容。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项目符合单一来源进行采购,且无其他选择。张淑芳天津市河北区建委高级工程师
依据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帮扶名单》(津援办发【2017】2号)的通知及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津援发【2019】5号)、《2019年天津市消费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依据市商务局在“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相关政策,天津颐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合作销售相关扶贫产品(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为庆阳市重点扶贫企业),并具有与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扶贫企业和产品证明,所提供的农产品均符合本次采购内容。且为河东区对口扶贫农产品展销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春节慰问品购置符合单一来源进行采购,且无其他选择。焦润秋天津钢铁集团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12月26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顶花园南院10号楼
2)联系人:张军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河东区十一经路66号
2)联系人: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论证说明总结(2)(1).docx

2019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慰问品 春节 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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