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受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现拟对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运行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方参与本次工程的招标。
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工程规模及要求:1、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排放。(包括电费、人员工资、运行药剂、日常维护、化验室费用、运行各项台账等所有直接费、间接费)。2、污水提升站 9座(包括已建7座,2020年新建2座。3、镇规划区污水管网巡查管理。说明:本次按照处理吨位单价招标,保底日均处理1200吨,除达标排放外,按市综合考核名次进行结算。(详见附件1《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项目》)。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1.73元/吨(报价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4)工期要求:委托运行合同期限1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付款方式:委托运行经验收合格后合同到期后结清。
2、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投标人请自行踏勘现场后再报名。
3、评标方式:开标前现场公布评标方式。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与该项目相适应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5、企业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及法人委托书所有的材料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个人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16时00分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相关有效手续到公示时间内至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节假日不报名),本项目报名费200元/每投标方(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40000元现金),在开标时请现场缴纳现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则至镇财政所正式缴纳保证金,并开具收据。
8、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以发送的短信信息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信息,准时参加开标,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或无故缺席的,视为放弃本次工程的开标。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宗媛媛,联系电话:159*****767;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办公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如皋市丁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项目
一、项目内容:
1、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排放。(包括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化验室费用、各项安全措施费及劳动防护等运行所有直接费、间接费。其中:人工费包括污水处理厂原三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种劳动保险及福利等,标准根据原标准及相关调资法规)。2、污水提升站 9座(包括已建7座,2020年新建2座。3、镇规划区污水管网巡查管理。4、日常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等相关台帐,以及积极配合资料上报相关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生活污水处理二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三、具体要求:
1、委托运行合同期限1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运行期内,如上级政府(部门)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要求时,须服从相关要求。
2、处理吨位按中标单价结算,处理量以市环境监测大队的监测量为依据。
3、如污水量不足时,按日均处理1200吨保底量进行结算。如污水量充足时,日处理量须大于1500吨(负荷率达≥75%)。
4、日常确保一级A达标排放外,按市季度综合考核名次进行结算。
5、考核奖罚:
(1)主功能区参与排名时,考核名次第四名,结算价不变,考核名次第三名奖励运行费用10%,考核名次第二名时奖励运行费用15%,考核名次第一名时奖励运行费用20%。如考核名次每下降一个名次,按运行费用的5%同比扣罚。
(2)主功能区不参与排名时,考核名次第三名,结算价不变,考核名次第二名奖励运行费用15%,考核名次第一名时奖励运行费用20%。如考核名次每下降一个名次,按运行费用的5%同比扣罚。
(3)奖励费用的50%,需用于表彰一线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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