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比选公告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比选公告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比选文件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3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4-12

第三章评审办法………………………………………………………………………………………………1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4-16

第五章比选报价说明…………………………………………………………………………………………17

第六章项目内容………………………………………………………………………………………………18

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9-26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详见业主招标资料

2.2 项目地址:铜梁区

2.3 工期要求: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有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评测、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平台测试等相关资质。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9年 12月18日至 12月20日。

4.2本工程凡具有资质合格且有意参加的比选者,请于 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在铜梁区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4.3 比选文件收费为免费。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10:30时前送至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  址:铜梁区龙门街95号

联 系 人:王淮钢

电  话:153*****618


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比选人

比 选 人: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铜梁区龙门街95号

联 系 人:王淮钢电  话:153*****618

1.1.2

项目名称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

1.1.3

项目地点

铜梁区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详见业主招标资料

1.3.2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2020年1月10日前。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合同及相关规定的标准。

1.4.1

竞选人资质条件

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评测、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平台测试等相关资质。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4、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6.2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竞选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12月20日16:00前以匿名方式发送至邮箱:********7@qq.com。竞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联系比选人,则视为竞选人已全面认可比选文件内容。

1.6.3

比选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比选截止时前1天,各竞选人自行以书面形式告知比选人。

1.7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补遗书等,竞选人自行与比选人接洽。

3.1.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文件规定的和竞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所有材料。

3.2.1

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比选保证金的递交:2019年12月24日10:30前必须采用现金方式交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后缴纳的比选保证金无效。不缴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比选保证金的竞选人,将被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在领取比选文件时一并领取。

(2)开标后,比选人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人会向中标人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

备注:

1、请于开标时携带本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

2、除中标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除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外,还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保证金退还申请格式详见附件格式)

3.2.2

签字盖章要求

竞选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包括其他地方标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3.2.3

比选申请文件的副本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为壹套正本、壹套副本。

3.2.4

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自行设计的“比选申请文件”袋。并在袋封口处加盖单位章。

2.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竞选人的名称、地址、项目名称。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30前。

递交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竞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出示参加比选会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的可不提供),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5.1

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30

评选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5.2

竞争性比选程序

1. 宣布竞争性比选纪律;

2. 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竞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本须知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5. 比选顺序:随机开启;

6. 首先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宣读报价,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8.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9. 根据评审办法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

10. 比选人代表宣读比选结果。

11. 比选结束。

6.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委员会构成:5人。

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在评标领导小组中抽取。

7.1.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否,按合理最低评标价法确立中选候选人三名。

7.1.2

履约保证金

1.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现金或银行转帐)。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8.1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格式。

9

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竞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

本项目设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8500.00元。比选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下浮5%—15%以内为有效标,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10.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将所有符合性评审(含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比选人的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业主单位下浮后(下浮率在5%—15%内有效)的标底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

评标基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0.3

比选办法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比选人总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为第一中标人(当两家投标单位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两家报价相等时抽签决定)。比选人总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人报价,且最接近第一中标人报价的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确定为第三中标人。

10.4

中选

比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铜梁区地方相关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比选项目代理机构: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竞选人资格要求

1.4.1 竞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 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争性比选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以及有股权关系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比选。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比选。

1.5 费用承担

竞选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1.9.2竞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比选预备会

1.10.1 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竞选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比选报价说明;

(6)项目内容;

(7)验收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发布,各竞选人自行在铜梁区杰民商贸3栋214拷贝。不管拷贝与否都视为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在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比选人可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各竞选人自行在铜梁区政府网上下载。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3. 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

(4)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5)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比选报价

3.2.1 竞选人应按第五章“比选报价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 比选保证金

3.3.1 竞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必须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 竞选人不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文件处理。

3.3.3 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3.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故放弃中选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5.1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5.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比选申请文件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竞选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竞选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 评选

5.1 评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和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竞争性比选程序

详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比选人在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铜梁区电商办、重庆爱在龙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抽取7人组成评标领导小组。

6.1.2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在评标领导小组中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

6.1.3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一)所有竞选人及其近亲属;

(二)与竞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比选公正评审的。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6.2 评审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比选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竞选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选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竞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中选人不履行与比选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一)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个的;

(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比选

符合本办法第8.1条规定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再次失败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中选人。

9. 纪律和监督

9.1 投诉

竞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竞争性比选活动不符合本办法程序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者中选结果通知书后2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逾期投诉的,不予受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合理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

1.1.1

有效申请文件

竞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3.2.2规定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营业执照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资质证书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税务登记证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项目完成时间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项目质量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比选保证金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3.2.1规定

比选报价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1.2



1.2.1

比选报价

比选报价评分办法

本工程设置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8500.00元。比选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下浮5%—15%以内为有效标,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做废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含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

2.评选程序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方法完成评选后,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合同

委托方: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确认对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项目进行评测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方案书》《铜梁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实施计划》内容对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评测及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受托方对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的评测验收报告能够用于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支付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剩余资金费用的凭证;

2、受托方不能满足委托方工作要求,或委托方要求限期整改仍不到位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进场之日为评估基准日。

四、评估成果质量要求:

评估质量成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和原则,出具正式的验收评测报告。

五、评测验收报告使用者: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因为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评估法规和行业评估准则,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选用恰当的评估方法,按照约定的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和基准日,对所委托的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受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3、受托方在执行评测验收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委托方的询问并及时回复和提供相应文件。

4、受托方应派出具有足够经验的人员或团队完成评估工作。

5、受托方提供的评测验收报告书应全面、真实、客观,否则受托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受托方对在执行评测验收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完成的评估报告,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的书面许可,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或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开。

7、受托方有依约按期收取评估服务费的权利。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应督促被评测验收的项目给予充分的合作,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验收评测所需的全部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2、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方便和支持。

3、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正确使用评估报告。对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

5、委托方有依约按期获取评估报告的权利。

七、评测验收报告的提交时间和方式

(一)受托方应按照项目要求,合同签订10日历天内提正式评测验收报告。

(二)评估报告一式肆份,提交方式为当面送达。

(三)受托方在正式评测报告提供后,视为完成合约;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完毕,视为完成合约。

八、评估服务费支付的时间

本项目评测验收为包干服务费。委托方不再就该项目评测验收工作支付受托方其他费用。

支付时间:提交正式评测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评估服务费用。

九、业务约定书的履行、变更、中止和解除

(一)双方应当按照业务约定书全面履行义务。

(二)业务约定书生效后,发现相关事项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评估报告类型等基本事项发生变化,或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如果受托方土地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受到限制,无法完整实施评估计划、执行评估程序,且所受限制对评估结论和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构成重大影响,注册土地评估师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确信评估结论合理性不受影响,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如委托方在10天的合理期限内能排除限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双方应当继续履行约定,并根据排除限制后的实际情况变更及签订补充协议;如委托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排除限制,双方应当解除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评估业务约定书解除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根据双方责任、已投入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确定评估服务费收取或退回的比例或金额;同时受托方应该妥善处理已经取得的相关评估资料。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一)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业务约定书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签约双方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各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比选报价说明


1、比选文件中列出的清单内容,各竞选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企业实力,自主报价,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下浮5%—15%以内为有效标,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2、2、所报价格(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为全费用价格,包含了验收项目所需的差旅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额外支付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章 项目内容


1. 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方案书》《铜梁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实施计划》内容对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评测及验收。(详见附件1、附件2)

2.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链接http://w.ilongxiang.cn/static/sites/zct/azlx/





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含资格审查)







竞选人: (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比选保证金;

(四)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五)保证金退还申请;

(六)其他材料。
















00001










(一) 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比选总报价,工期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保持申请文件。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项目负责人为 。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竞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00002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选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 日




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竞选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五)保证金退还申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单位参加 年 月 日开标的       项目交易活动,交纳投标保证金    元。现投标活动已结束,我单位被确定为(未入围、入围)中标候选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退还办法,特申请将我单位缴纳的保证金退还到我单位指定委托人。

特此申请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此表。



(七)报价清单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报价单

单位(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评测验收项目


合计






********150*****8001.pdf" target="_blank" textvalue="附件一 建设方案书.pdf">附件一 建设方案书.pdf
********150*****7002.pdf" target="_blank" textvalue="附件二 实施计划.pdf">附件二 实施计划.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评测 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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