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已将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呈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并得到同意的批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24号)等规定,向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报送了承诺函,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业务范围为天津市全市的治超工作,包括固定治超、流动治超、利用技术手段的科技治超等,从流程上包含治超检测、执法的全过程。
本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将在全市交通系统推广应用,应用范围包括各级治超管理部门、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的相关业务。
本项目将通过接口对接、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改造等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
建设内容:
(1)建设业务管理应用
建设超限超载运行监管与服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指挥调度管理系统、综合分析评价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升级)5个应用系统,为治超站、以及区市三级治超管理人员提供治超日常业务办理、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的工作平台。
(2)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中心
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治超相关数据,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中心,包括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交换数据库,实现与委其他系统、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3)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云平台,新增主机及存储配置,建设完善数据库、应用中间件、工作流中间件等支撑软件,为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
(4)建设完善外场终端
升级改造现有20座超限检测站,建设完善站内视频监控、车牌识别、标识标牌、自动化办公相关设备20套;新建68处非现场检测点,建设完善非现场执法设备68套;在103处重点货运源头建设完善高清卡口相关设备103套。
接入上述站点信息,实现对治超业务的运行监测,支撑治超非现场执法业务的开展,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有效监管。
同时增加单兵装备等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为6处路政支队、20座超限检测站增配执法工作设备。
本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均位于既有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涉及新征用地。
2.2 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即: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3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公路工程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三大系统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建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
邮政编码: | 300170 | 邮 政 编 码: | 300384 |
联 系 人: | 于永刚 | 联 系 人: | 安晓东、刘雨轩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guoshenggongsi@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19年12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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