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蚕桑农业园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盘湾镇蚕桑农业园区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县政府“一镇一园”的高效农业发展要求,对新建园区按照“五有五高”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根据党委、政府的研究,决定编制盘湾镇蚕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镇蚕桑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以下简称《规划》)
项目地点:盘湾镇规划区内
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1、《规划》范围涉及中华村、新华村、裕民、裕丰以及盘东居委会南部区域,分示范区、辐射区和核心区,总面积约10000亩,核心区位于中华村,规划核心区面积约800亩。整体融合二三产业。
2、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内容
完成《规划》文本的编制与相关图件的绘制工作。
(2)、方式
按照规划设计的成果规范,提交的成果包括规划文字说明和系列图件。具体包括:
规划文稿
交通区位图
水系现状图
道路现状图
道路规划图
灌溉水系规划图
功能分区图
总平面图
项目提供以上成果1套4份、电子文件1份。
(3)、要求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组,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内容、深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和主管部门的评审。
乙方在全面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材料,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材料编制工作。
按照协议,乙方承担编制规划的全部工作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充分满足下列各项必要合格条件的设计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5、本项目设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工期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的15天内完成项目编制文本。
投标总价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的设计价格为15万元;
2、中标方法:采用低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给付5万元资金,通过甲方和主管部门的评审后给付剩余资金。
八、报名需带材料:报名时需带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资格条件中规定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交资料费300元(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金),方案验收合格后退还。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 18日- 20日,报名地点在盘湾镇招标办(政府大楼306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在盘湾镇政府六楼会议室开标,开标时需递交章印齐全的投标文件(格式自拟,电脑打印)。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项目联系人: 陈勇 139*****339招标联系人: 陈玉国 139*****310
盘湾镇招标办
2019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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