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8日23:18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30日08:00 | ||
预算金额 | ¥1279.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瑞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杏花岭区涧河尖草坪北院48号111号楼1层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建设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10月1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1279.7万元
四、公示期:2019年12月19日
五、专家论证意见:
附: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 |||
采购人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内容 | 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 |||
预算金额 | 1279.7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 ||||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职称/职务 |
王磊 | 男 | 环保设备 | 正高 | |
杨飞 | 男 | 环保 | 高工 | |
岳学斌 | 男 | 质量检测 | 高工 | |
【专家论证意见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8】52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运政办发【2018】33号)和《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等相关文件,该项目是为进一步打好我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要求,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现场对机动车CO、CO2、NO、HC、不透光烟度排放情况等数据的采集,达到实时监测现场数据的目的,用于同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 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需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要求。需满足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技术、服务、安全,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合理使用资金,并加强管理,本项目预算金额符合市场价值定位。 |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依据
根据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文件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2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33号)等文件已明确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任务目标。
又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20日召开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建立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我省参照国家改善首都北京环境空气质量的模式,以太原市为中心,实施以“承载力定发展”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的精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该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太原市全区域,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吕梁市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交城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寿阳县,阳泉市城区、郊区、矿区、平定县、盂县,临汾市尧都区、霍州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侯马市,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新绛县、稷山县、闻喜县(简称为“1+30”区域)。
又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晋环机动车函【2019】562号文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资金使用通知,省厅已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中用于各市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的21175万元下发各市,规定可用于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含黑烟抓拍设备)。因此,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打好我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要求,计划购买四套固定水平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含黑烟抓拍设备),购买并配置移动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车一部,用于同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任务完成后的社会效益
建设任务最终完成后,运城市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基本实现全网络覆盖,其进一步的作用将体现在:一是形成完整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大数据分析,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性提供重要依据;二是推动高污染机动车辆加快淘汰,完成“十三五”机动车氮氧化物等减排目标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三是整治重污染车辆超标排放,减少市民对黑尾巴车辆的投诉;四是为公安部6063处罚代码提供处罚依据,对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进行处罚做好硬件条件准备;五是强化我市机动车排污监管手段,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形象和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等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达到晋环机动车函【2019】562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要求。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运城市周西路11号
邮编:044000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5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梅园千峰小区4号楼1单元701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9—*******
电子邮箱:sxr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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