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赛尔龙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标段一
河南县赛尔龙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标段一
一、公告公示内容:
河南县赛尔龙巷道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项目,于2019年10月21日完成开评标活动后次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你公司收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函一份,经我单位核实,该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与2019年10月10日中标的常德高新区工人生活配套工程一标段项目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张炜维。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工程师在岗履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青建工[2019]325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一)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承诺书为虚假承诺,故对其作无效标处理。
因工期原因,现顺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青海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此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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