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门招标公告
电梯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内容:电梯门
1.3 招标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1.4 招标范围:民治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电梯门采购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分公司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审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关联单位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将视为围标行为。我司将对涉事企业处以6-12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第一轮报价最高者,不允许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质量要求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 材料必须按照要求供货,保证质量、数量。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5交货地点:民治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付款方式:
7.2.1 每月20日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产生的货款,甲方需在次月支付对账货款的85%。
7.2.2 剩余的15%货款在全部货物供完办理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清.本工程货款可采用现款、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支付。
7.2.3每月对账确认后,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且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
八、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王力鹏180*****653
十、招标清单
民治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电梯门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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