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造纸附属综合厂车辆转让招标公告
青州造纸附属综合厂车辆转让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州造纸附属综合厂车辆转让
2、标的名称及参数:
名称 | 数量 | 详细参数及车况 |
尼桑牌皮卡车 闽GG9785 | 1辆 | 1.车型:轻型普通货车 2.颜色:灰色 3.行驶里程:9.2万公里 4.登记日期:2011年6月 5.改装情况:无 6.事故情况:无 7.保险类别:商业险与交强险至2020年5月 8.备注:年检到2020年6月 |
3、现场勘察时间:开标前请自行现场查看。联系人:付正发*******
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5、交车方式:车辆过户手续办结后,招标人现场将车辆移交给中标人。
6、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购车款上缴招标人财务部。
6.2购车款缴纳完毕,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负责将车辆送至过户机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后期车辆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车辆过户完成后,招标人已交纳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招标人。
7、报价规定:
7.1报价为车辆转让价,后期车辆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2本次招标设控制价为2.3万元。(不含招标人已交纳的剩余保险费)。
7.3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单项出现报价最高者相同达两人或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
8、评标办法:
8.1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人已交纳的剩余保险费)的,按废标处理。
8.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高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开标时间、地点:
9.1报名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17:00前携带有效证件(个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702招标办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过期恕不接受。
9.2开标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其他时间不予接受。
10、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投标保证金500元。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州造纸附属综合厂、账号:140*****090******** )
12.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须单独密封装订。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2.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2.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2.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1、投标文件要求:
11.1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投标报价书。
11.2资格证明材料:
11.2.1个人投标者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11.2.2代理个人投标者投标的须提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授权委托书;
11.2.3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要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个体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投标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发布招标公告媒体:青山纸业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附件:《投标报价书》
联系方式:****-******* 招标办
招标人:福建省青州造纸附属综合厂
招标代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9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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