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C***************
二、适用范围
需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五、受理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办理条件
有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
八、申办材料
8.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一份
8.2建设项目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信息公开截图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对不予许可的,可以自收到不予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电话咨询:****-*******/****-*******
网上咨询: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http://aq.ah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电话监督投诉:****-*******
网上监督投诉: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http://aq.ah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 http://aq.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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