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C***************

  二、适用范围

  需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五、受理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六、决定机构

  安庆市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办理条件

  有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

  八、申办材料

  8.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一份

  8.2建设项目噪声和固废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信息公开截图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对不予许可的,可以自收到不予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电话咨询:****-*******/****-*******

  网上咨询: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http://aq.ah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电话监督投诉:****-*******

  网上监督投诉: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http://aq.ah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安庆市大观区皇冠路30号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窗口

  电话查询:****-*******/****-*******

  网上查询: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 http://aq.ahzwfw.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验收 保护设施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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