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供排水公司化验设备、发电机、办公桌椅等招标公告
永昌县供排水公司化验设备、发电机、办公桌椅等招标公告
永昌县供排水公司化验设备、发电机、办公桌椅等公开招标公告
永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供排水有限公司化验设备、工器具及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供货或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ZC2011GK-18
二、招标内容:
一包:高温炉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2台、生化培养箱1台、BOD培养箱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2台、PH计1台、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1台、BOD测定仪1台、浊度测定仪1台、精密天平2台、生物显微镜2台、纯水机1台、电冰箱1台、高速台式离心机1台、便携式电导率仪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数显恒温磁力搅拌器1台、消解仪1台、空调器1台等化验设备及器材。
二包:不锈钢制小轮车3辆、8M长伸缩铝制梯子2架、污水泵3台、工具柜2组、弓锯床1张、乙炔发生器1台、氧气瓶2台、台钻1台、立钻1台、电缆线500米、柴油发电机1台等工具。
三包:办公桌22张、办公椅116把、会议桌20张、文件柜9套、单人床16张等。
(以上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商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提供所需设备能力,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技术服务指导等。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并具有固定的场所。
4、主要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
5、根据《甘肃省市场廉洁准入规定》的通知(甘检会[2008]9号的通知,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检察机关出据的行贿档案证明告知函(密封),方有资格参与政府招投标采购活动,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关证件副本及复印件。
五、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恕不邮购。由投标单位现场购买或汇款到账后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单位。招标单位账号:****************19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户名:永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财政局一楼采购办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9月8日15:00整
甘肃省永昌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 樊新铎
联系电话:****-******* 传真:****-*******
永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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