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房产局商业店铺第二次拍租公告
永新县房产局商业店铺第二次拍租公告
赣 信 拍 卖
【永新县房产局商业店铺第二次拍租】
拍
卖
资
料
汇
编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目 录
1、拍卖公告
2、竞买须知
3、拍卖规则
4、租赁合同(样本)
拍 租 公 告
受委托,我中心定于2020年1月7日上午10时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湘赣国际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项目编号:CQ【2019】25号-2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位于永新县禾川镇仰山小区、北大街、老街、兴业公寓、东大街店铺拍租: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仰山小区8栋-1-4 | 60.87 | 7 | 2000元 | ||
2号标 | 仰山小区8栋-1-7 | 61.34 | 7 | 2000元 | ||
3号标 | 仰山小区8栋-2-3 | 61.04 | 9 | 2000元 | ||
4号标 | 仰山小区8栋-2-6 | 66.12 | 9 | 2000元 | ||
5号标 | 仰山小区9栋-12 | 59.52 | 7 | 2000元 | ||
6号标 | 仰山小区10栋-4 | 59.52 | 6 | 2000元 | ||
7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8 | 60.87 | 6 | 2000元 | ||
8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4 | 60.87 | 6 | 2000元 | ||
9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6 | 61.34 | 6 | 2000元 | ||
10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7 | 61.34 | 6 | 2000元 | ||
11号标 | 仰山小区1栋-2 | 72.25 | 5 | 2000元 | ||
12号标 | 仰山小区1栋-3 | 72.25 | 5 | 2000元 | ||
2、北大街(城南中学对面)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北大街1号店铺 | 81.84 | 50 | 2000元 | ||
3、老街店铺共2间,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老街 | 55.76 | 20 | 2000元 | ||
2号标 | 老街 | 54.96 | 20 | 2000元 | ||
4、兴业公寓(茅坪)共14间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兴业公寓1号店铺 | 23.87 | 4 | 2000元 | ||
2号标 | 兴业公寓2号店铺 | 46.2 | 4 | 2000元 | ||
3号标 | 兴业公寓3号店铺 | 25.2 | 4 | 2000元 | ||
4号标 | 兴业公寓4号店铺 | 21.42 | 4 | 2000元 | ||
5号标 | 兴业公寓5号店铺 | 44.1 | 4 | 2000元 | ||
7号标 | 兴业公寓7号店铺 | 25.2 | 4 | 2000元 | ||
8号标 | 兴业公寓8号店铺 | 21.42 | 4 | 2000元 | ||
9号标 | 兴业公寓9号店铺 | 37.8 | 4 | 2000元 | ||
10号标 | 兴业公寓10号店铺 | 37.8 | 4 | 2000元 | ||
11号标 | 兴业公寓11号店铺 | 32.76 | 4 | 2000元 | ||
12号标 | 兴业公寓12号店铺 | 46.8 | 4 | 2000元 | ||
13号标 | 兴业公寓13号店铺 | 25.6 | 4 | 2000元 | ||
14号标 | 兴业公寓14号店铺 | 19.84 | 4 | 2000元 | ||
5东大街共6间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东大街(原行政服务中心) | 69.65 | 50 | 5000元 | ||
2号标 | 东大街(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6.51 | 50 | 5000元 | ||
3号标 | 东大街(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9.76 | 20 | 5000元 | ||
4号标 | 东大街(邮政银行对面) | 96.4 | 50 | 5000元 | ||
5号标 | 东大街(繁荣社区旁边) | 41.07 | 50 | 5000元 | ||
6号标 | 东大街(老菜市场旁边)店面带阁楼 | 18.3/21.3 | 50/5 | 5000元 |
三、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6日16时止
四、拍卖时间:2020年 1月7 日10时
五、拍卖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拍卖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6日下午16时止。
七、有意参加竞买者:(1)请将拍卖保证金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入如下账户:户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账号:140*****040007931)(2)凭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及身份证明于2020年1月6日上午9时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会现场报名并换取竞买号牌。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否则将失去竞买资格。
八、联系方式:
(1)拍卖公司:138*****861(江先生)
(2)委托方:150*****686(颜先生)
(3)缴纳保证金联系电话:****-*******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竞 买 须 知
为使本次拍卖活动顺利进行,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本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惯例及《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拍卖规则》特作如下规定: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1、位于永新县禾川镇仰山小区、北大街、老街、兴业公寓、东大街店铺拍租: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仰山小区8栋-1-4 | 60.87 | 7 | 2000元 | ||
2号标 | 仰山小区8栋-1-7 | 61.34 | 7 | 2000元 | ||
3号标 | 仰山小区8栋-2-3 | 61.04 | 9 | 2000元 | ||
4号标 | 仰山小区8栋-2-6 | 66.12 | 9 | 2000元 | ||
5号标 | 仰山小区9栋-12 | 59.52 | 7 | 2000元 | ||
6号标 | 仰山小区10栋-4 | 59.52 | 6 | 2000元 | ||
7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8 | 60.87 | 6 | 2000元 | ||
8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4 | 60.87 | 6 | 2000元 | ||
9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6 | 61.34 | 6 | 2000元 | ||
10号标 | 仰山小区11栋-7 | 61.34 | 6 | 2000元 | ||
11号标 | 仰山小区1栋-2 | 72.25 | 5 | 2000元 | ||
12号标 | 仰山小区1栋-3 | 72.25 | 5 | 2000元 | ||
2、北大街(城南中学对面)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北大街1号店铺 | 81.84 | 50 | 2000元 | ||
3、老街店铺共2间,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老街 | 55.76 | 20 | 2000元 | ||
2号标 | 老街 | 54.96 | 20 | 2000元 | ||
4、兴业公寓(茅坪)共14间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兴业公寓1号店铺 | 23.87 | 4 | 2000元 | ||
2号标 | 兴业公寓2号店铺 | 46.2 | 4 | 2000元 | ||
3号标 | 兴业公寓3号店铺 | 25.2 | 4 | 2000元 | ||
4号标 | 兴业公寓4号店铺 | 21.42 | 4 | 2000元 | ||
5号标 | 兴业公寓5号店铺 | 44.1 | 4 | 2000元 | ||
7号标 | 兴业公寓7号店铺 | 25.2 | 4 | 2000元 | ||
8号标 | 兴业公寓8号店铺 | 21.42 | 4 | 2000元 | ||
9号标 | 兴业公寓9号店铺 | 37.8 | 4 | 2000元 | ||
10号标 | 兴业公寓10号店铺 | 37.8 | 4 | 2000元 | ||
11号标 | 兴业公寓11号店铺 | 32.76 | 4 | 2000元 | ||
12号标 | 兴业公寓12号店铺 | 46.8 | 4 | 2000元 | ||
13号标 | 兴业公寓13号店铺 | 25.6 | 4 | 2000元 | ||
14号标 | 兴业公寓14号店铺 | 19.84 | 4 | 2000元 | ||
5东大街共6间店铺,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年支付。注意:该店铺不能经营餐饮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 ||||||
序号 | 店铺号 | 面积:m2 | 起拍价:元/ m2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1号标 | 东大街(原行政服务中心) | 69.65 | 50 | 5000元 | ||
2号标 | 东大街(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6.51 | 50 | 5000元 | ||
3号标 | 东大街(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9.76 | 20 | 5000元 | ||
4号标 | 东大街(邮政银行对面) | 96.4 | 50 | 5000元 | ||
5号标 | 东大街(繁荣社区旁边) | 41.07 | 50 | 5000元 | ||
6号标 | 东大街(老菜市场旁边)店面带阁楼 | 18.3/21.3 | 50/5 | 5000元 |
二、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1、有意竞买者须先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2)单位提供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支付:竞买成交者即为承租人,承租人须按下列约定支付款项和办理标的移交等: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续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委托方支付一年的租金。 承租人向委托方缴纳租赁保证金,按成交标的三个月的租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委托方确认无违约责任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在成交当日向拍卖中心支付(二年总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二年总成交价0.45%)的综合服务费。
五、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于他人。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只有得到委托方许可方可实施,费用承租人自理。否则,按《拍卖规则》第7条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以委托方租赁合同条款为准,要求竞买人自行了解本中心无法了解到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六、在拍卖会场上,竞买人不得干扰拍卖师及其他拍卖人员的工作,不得恶意串通,垄断竞价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责令其离场。
七、本次拍卖为有底价竞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每次举牌应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者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承租人。如采取其他拍卖方式,拍卖师将在拍卖时另行宣布。
八、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抵达拍卖会场并带好报名资料,凭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换取竞买号牌,凭号牌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将竞买号牌交回拍卖人后方可离开。
九、场地装修改造说明:1、场地只有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上进行改造装修,不得损坏基本结构,改造方案须经委托单位同意。2、所有改造装修及水电安装和消防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委托单位概不承担。
十、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如有更改和补充,以拍卖师会场宣布为准。
十一、竞买人完全认可《租赁合同》,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修改,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拍卖惯例,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竞买者,皆视为其对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已予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及本次拍卖资料所提要求的约束。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竞买人事先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持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明材料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竞买号牌,凭号牌参与竞买。竞买人无违规行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拍卖公告》的约定退回。
第五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和加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拍卖时,请遵守会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应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人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该报价无效,不能成交。不论拍卖成交与否,保留价均不公布。
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举号牌应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拍卖师有权视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如采取其它拍卖方式,拍卖师将在拍卖时另行宣布。
第七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买受人须按本次拍卖会《竞买须知》约定的期限付清应付款项。买受人付清应付款项后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款项;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第九条 拍卖人有权平息拍卖会出现的任何情况。
第十条 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由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负责解释。
吉安市赣信物资拍卖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2019年月日时于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房屋租赁权拍卖会中,承租人通过竞价方式,竞得位于永新县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标的的使用权,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条款、成交确认书、拍卖资料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如有相悖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书为准。
第一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标的租赁期限为二年,自2019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商业使用。一切手续、证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该房屋现有水、电设施属租赁人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第二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标的年租金为(大写)元,两年总租金合计(大写)元。
2、根据“先付租金后使用标的”原则,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拍租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在2019年月日前缴纳一年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购置,设施设备等使用、保管及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出租房屋租赁使用权。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乙方应恢复原状。
3、甲方除承担除因房屋质量问题维修、保修责任外(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乙方在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经营责任、经营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安静,服从 小区管理人员和门卫的统一指挥,不得有损害、阻挠小区内其他住户正常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②未经甲方书面周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③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仍未修复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⑤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⑥拖欠房租累计8个月以上。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按标的三个月租金计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的经甲方确认无违约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七条 违约条件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坏为止。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或损坏房屋;
③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④拖欠房租累计8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1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 电 话:
经办人: 住 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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