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黄金珠宝园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北方黄金珠宝园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塘设招公2011-08-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方黄金珠宝园一期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的 津滨塘经发投 [2011]170号文件 、[2011]166号文件、[2011]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北方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国内银行贷款及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北方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金饰品加工厂、铂金饰品加工厂若干家以及相关配套厂房、车间、金饰品展示、销售、物流配套和商业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31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200000万元,最大单体面积约为8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100米,基坑大于5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西中环与黄山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修详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2.4设计计划周期要求: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的单位。

3.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证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勘察设计进津备案证书、法人资格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塘沽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11 年 8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2011 年8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 年8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与港滨路交口(中信银行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北方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敬成贵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公路4668号

联系人: 信博光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永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与港滨路交口(中信银行三楼)

联系人: 樊少芳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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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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