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招标公告
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招标公告
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公告项目编号:XYZCP-2011-051
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XYZCP-2011-051
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单位定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对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盱眙县棉花公司将将位于(淮河镇大桥头处)盱眙县棉花公司所属轧花厂院内露天存放的原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对外公开拍卖。竞标人应现场察看标的物情况,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后。
二、拍卖方式
公开招标拍卖,以有底价、有声竞标形式进行多轮公开竞标,不达底价不成交,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拍卖的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起拍价为单价,报废机器设备起拍单价为2750元/吨,每轮加价100元及100元的整数倍数,棉花被胎7元/斤,每轮加价0.5元及0.5元的整数倍数,编织袋1.4元/条,每轮加价0.1元及0.1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加价无效。具体重量、数量按实计算,竞标人中标后须一次性将所拍下的货物全部买走。
三、注意事项
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拆除,并承担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如有因历史问题影响买受方拆除的由我公司负责调解处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上述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2、报名费150元,准入证50元/人,限一证两人进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
3、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投标中心帐户预存1万元购物货款和5000元投标保证金,凭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
4、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齐余下拍卖款项及中标交易费,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交易总额千分之八的中标交易费。
五、拍卖款项全部进入招投标中心专户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竞标活动由盱眙林场委托县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盱眙林场负责人咨询。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11年8月25日上午11时00分截止。
3、竞标时间:2011年8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4、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竞标地点: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108号)
保证金及拍卖款项缴存信息:
开户行:盱眙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向正刚 139*****826
报名电话: 0517—********
江苏省盱眙县棉花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盱眙县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拍卖规则
一、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否则应价无效。竞价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具体加价幅度见拍卖公告中第二条规定)。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定起拍价为:报废机器设备起拍单价为2750元/吨,每轮加价100元及100元的整数倍数,棉花被胎起拍单价为7元/斤,每轮加价0.5元及0.5元的整数倍数,编织袋起拍单价为1.4元/条,每轮加价0.1元及0.1元的整数倍数,底价由县公证处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标时间:2011年8月25日下午15时00分。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入场证限两人入场参加)。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拍卖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我单位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将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清款项并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千分之八的中标交易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款项和中标交易费用,招投标管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竞标者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投标中心帐户预存¥1万元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价款和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在江苏省盱眙县棉花公司 。
江苏省盱眙县棉花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拍卖公告及合同文本。
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棉花公司报废机器设备及商品买卖合同
甲方:江苏省盱眙县棉花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属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卖给乙方,乙方对报废的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考察,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买卖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1、甲方将位于(淮河镇大桥头处)盱眙县棉花公司所属轧花厂院内露天存放的原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经招标的方式出售给乙方。
2、中标价为 万元。
3、付款方式:拍卖款项一次性存入县招投标中心专户。
4、乙方在购买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和参与竞标前要认真阅读《拍卖规则》和《拍卖公告》,并完全同意所列条款。
5、乙方在交清款项和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派人带入现场,做好所购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买卖交接工作。
6、乙方购买甲方编织袋厂报废机器设备及编织袋、被胎拆除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自理,同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7、甲方派员到现场跟踪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遗留问题。
8、本合同未尽事项,在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本合同正式签定时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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