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下游佳木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工程(七标段)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松花江下游佳木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工程(七标段)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0G1904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下游佳木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工程已由佳发改环资【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工程和四丰水库周边卫生整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松花江下游佳木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工程(七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新业村和松宾村;
2.3建设规模:粪便治理、牲畜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治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投资估算:*******.66元;
2.5计划工期:2020年0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35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八个标段;
2.9本项目各标段不可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2016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8日09时30分00秒;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0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到达开标地点。
7.3未按规定在交易平台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的或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和递交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上发布。
9.其他9.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箱:jmszbb@126.com
招 标 人: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红旗路
联 系 人:陈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27号1单元45层0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6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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