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县发改备案〔2018〕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空港城黄金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东至S207省道,南至天祥路,西至规划中鹏盛路,北至人民路;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投资约12617.87万元。
2.4 工程造价:¥********0.1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具体以开工进场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注:该工期含节假日、冬雨季等因素,但本项工程的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总体交房时间及总包的施工进度,以使发包人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所有工程。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包括且不限于长沙百联购物公园二期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预埋配管和弱电工程预埋配管内容,其中不包含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动汽车充电桩工程、室外管网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分包界面划分表、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500 万元的入围机电工程(含电气或暖通)施工经验。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投标企业提供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其他资格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2018]238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暗标。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9年 12 月 19 日至2019年12 月23日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件;
(6)企业入围工程业绩证明;
(7)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提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1)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及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2)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投标企业提供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 1 月 9日17:00(北京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1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我司办理提交手续,我司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我司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即“ 长沙百联购物公园项目综合机电工程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7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8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远大三路2899号紫气东来21栋302、305室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135*****97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联系人:李女士、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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