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招标公告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湘潭县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
一、项目名称:湘潭县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90286号
招标编号:LYZC-19051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社会资本,下同)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评审阶段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但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7.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7.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保证金无效。
7.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7.4.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4.2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7.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6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7.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4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湘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依法实施的监督。
十、其他说明
采购人可能对本招标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向投标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杏丹二路五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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