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城镇(智慧)停车场—县电视台北、县交通局后、科技馆后立体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秭归县城镇(智慧)停车场—县电视台北、县交通局后、科技馆后立体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城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19]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电视台北、县交通局后、科技馆后立体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县电视台北立体停车场(全智能车库),位于长宁大道北,车位数约100个,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825万元;科技馆后立体停车场(机械式车库),位于科技馆后,车位数约220个,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950万元;投资估算共计约1775万元。
二标段:县交通局后立体停车场(机械式车库1处,全智能车库1处),位于县交通局办公楼后与屈原东路之间,车位数约170个,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1325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智能立体车库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工程一体化(含设备主体钢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围护结构(外立面及屋顶)设计及施工、土建基础(含地质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避雷、给排水、照明、消防、安防设施设计及施工、绿化设计及施工,设备购置、运输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车库信息软件、车库信息与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对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2.3项目工期要求:各标段总工期均为210日历天(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①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至所有施工图设计、评审完成);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项目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级别:A级;备注内容:垂直升降类、平面移动类和升降横移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具有安装、改造、维修);(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①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负责人(本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机械车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②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③土建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承诺其承建的立体停车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没有发生重大工程(或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制造商)。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标会现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同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其承诺函承诺顺序保留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放弃另一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时,需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未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两个标段上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不一致时,则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zgSite/)——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1号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现场提交纸质原件彩色复印件且同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zgSite/)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紫昕国有资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9号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87*****7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陈孟媛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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