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太姥山旅游宁德市辖区动车站灯箱广告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太姥山旅游宁德市辖区动车站灯箱广告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乙方:福建飞瑞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GH[DY]*******的福鼎市太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太姥山旅游宁德市辖区动车站灯箱广告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806 |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1 | 项 | 国内 | 999000 | 999000 | 福建飞瑞广告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999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99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流美路333号公交公司二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广告媒体位置涵盖以下五个动车站,具体为:(1)、宁德动车站:二楼候车厅广告2面,出站通道灯箱广告2面,进站主通道2面。(2)、福安动车站:进站主通道或出站主通道灯箱广告4面。(3)、霞浦动车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2面。(4)、太姥山动车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3面;进站主通道灯箱广告10面。(5)、福鼎动车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2面,进站出通道灯箱广告7面。以上广告总计34面,连续发布时间满12个月,具体时间从第一次提交验收报告开始计算,灯箱广告需保证站点常规运行时间内箱体常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项目情况,以各动车站广告画面投放照片或截图作为主要验收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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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按照要求,所有灯箱广告上画发布完毕,并提供上刊报告,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供 应商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
2 | 30 | 灯箱广告发布满6个月后,提供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供 应商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
3 | 20 | 灯箱广告发布期满后,提供结案报告并经审核完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供 应商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相关事项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1、如甲方要求更改发布时间应于发布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终止广告的发布,如确需终止发布,甲方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支付已发布的广告费以及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否则,乙方将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如要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约,将享有优先续约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约要求。3、合同所列出的发布时间、规格、数量、确认后的广告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如甲方确需更改,则应支付相应的审批费,如已开始制作,还应承担相应的制作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发布的,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元,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回未按时发布部分的广告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2、因市政原因、重新整改装修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选定的灯箱广告位暂停发布或无法继续发布,将与客户协商,将顺延至动车灯箱整改完成后发布,或调整到其他同等价值灯箱位置予以发布。3、广告发布期间,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随意下架广告画面或转包给其他公司的,发现一次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偿给甲方,发现2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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