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珙县教育局公开招标教学仪器设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珙县教育局公开招标教学仪器设备公告
预审公告: 珙县教育局公开招标教学仪器设备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珙采公[2011]7号 公告日期: 2011年8月17日11时1分
行政区划: 宜宾市-珙 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珙县教育局
包的描述: 教学仪器设备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具备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合法企业,有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力量;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注册地未在四川的,必须在四川设有分公司或则售后服务机构,并且提供工商局等相关单位注册证明,注册时间1年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资金雄厚、实力强大的公司,教学设备、教学仪器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企业;
6、投标人必须是近连续五年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或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必须是有良好信誉,最近两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9、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地级以上部门颁发)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市、地级以上部门颁发)
10、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4日9:00-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9月7日15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1年9月7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 珙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仲林 周永西 罗家聪
电话:0831--*******
其它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珙县教育局委托,拟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珙采公[2011]7号
二、招标项目:教学仪器设备。
三、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具备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合法企业,有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力量;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注册地未在四川的,必须在四川设有分公司或则售后服务机构,并且提供工商局等相关单位注册证明,注册时间1年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资金雄厚、实力强大的公司,教学设备、教学仪器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企业;
6、投标人必须是近连续五年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或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必须是有良好信誉,最近两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9、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地级以上部门颁发)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市、地级以上部门颁发)
10、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4日9:00- 17:00在珙县人民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9月7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珙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 珙县教育局
地 址: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
联 系 人: 康仲林
联系电话:083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
邮 编:644501
联 系 人: 周永西 罗家聪
联系电话:08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采购人名 称: 珙县教育局
地 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
联系人:康仲林
电 话: 0831--*******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名 称: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
联系人:周永西 罗家聪
电 话: 0831--*******
3采购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
4 采购文件编号 珙采公[2011]7号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264万元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珙县各中小学(除村小外)
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的优于通用规范的设备质量和安装调试服务标准。
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自行考察现场。
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4 分包履约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
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月 日15时。
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历日。
18投标保证金金 额:26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
交款方式:现金形式。
交款截止时间:报名时缴纳。
19财务报表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1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粘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2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5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投标文件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面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面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珙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8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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