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后勤处修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直属后勤处修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省科技厅直属后勤处修缮装饰工程
询价公告
吉林省科技厅直属后勤处修缮装饰工程经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决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具有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文件构成:
(1)技术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2)商务文件:包括商务总报价书等。
(3)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用信封密封递交,技术、商务文件之间不得混装,否则将以废除询价资格处理。并在密封袋盖上公章,写明询价项目名称。
3.各供应商请于2011年8月 17 日至2011年8月 19 日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查阅和购买询价文件。
各供应商请于2011年 8 月 31 日 13 时前送至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进行评定,而在2011年 8 月 31日 13 时前还未收到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则按废除询价资格处理。
4.各供应商应交纳询价保证金3000元和标书成本300元。询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且交纳代理服务费后退还成交人。
5.本次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6.本次评定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审。而询价小组根据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且最低评标价者作为成交候选人。
7.评定项目:
(1)报价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
(2)工程质量及性能(技术指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3)技术商务无实质性偏离。
8.成交候选人在成交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询价采购协议。
9.成交候选人不签订协议或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将不予返还询价保证金。
10.成交候选人须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11.付款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货款。
12.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并不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13.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1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学彬 联系电话:13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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