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星苏花园塑钢型材招标公告

开发区星苏花园塑钢型材招标公告

开发区星苏花园塑钢型材采购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星苏花园一批住宅工程的塑钢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工程概况:

(1)货物名称:塑钢型材

(2)交货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具体地点以招标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3.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约70000平方米的塑钢型材采购。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投标申请人需在南通地区有服务点或委托服务点;

(7)企业提供的塑钢型材必须是 “ 海螺”、“金鹏”、“华之杰”、“国风 ” “科苑 ” “实德 ”,以上任一厂家生产(牌号)的国家合格产品。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报名的业绩条件:

(1)企业近三年在南通及周边地区具有不少于三个以上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

7、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不得少于60日历天,否则将不得中标。

7.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

(3)资格预审要求:

a.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报名申请书(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b.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第7条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4)资格预审材料送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9.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根据报名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结合招标人及监理等单位联合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潜在投标人。

10.代理机构:由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朱雨红 传真:******** 电话:138*****326 邮 编 :226001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1 年8月15日至 2011年月21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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