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19)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湖新区横二路以北、登科路以南、纵一路以东、东升路以西区域。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74.3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28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景观工程、智慧校园工程三部分,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教学用房、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行政用房、院系及教师业务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宿舍、食堂、单身教师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学术会议中心、体育馆、滑冰馆、科技馆、衡水湖生态保护与分析检测中心、地下车库(战时人防)等;景观工程包括入口核心景观、教学组团景观、景观雕塑、无障碍景观、校园文化、滨水景观等;智慧校园工程包括综合布线、云中心建设、学校信息系统建设、网络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多媒体教室建设(智慧教研室)、一卡通、智慧餐饮、智慧公寓、平安校园建设、智慧广播系统等。工程内容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2.4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建筑工程获得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力争鲁班奖。
2.6招标范围: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景观工程、智慧校园工程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涉及本项目所有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内容;本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景观工程、智慧校园工程建设内容所有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联调联试等,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涉及本项目所有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应满足国家、河北省及地方相关最新规定,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
(2)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内容应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及相关功能、档次、标准及现行设计规范进行限额设计(不得随意提升设计标准或降低设计标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3)以上设计范围内,该用地红线外的给水、排水、热力、电力、通讯、燃气、有线电视、道桥等大市政各专业设计的配合、衔接工作。
(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建安费结算价格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提供),且承担该项目景观工程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范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智慧校园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景观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外省施工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能够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进冀建筑业企业”栏中查到且在备案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参与本项目前期(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包含6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21日9时至2019年12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也可以不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须登陆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www.jizhaobiao.com )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CA 办理和软件办理。注册完成后持所需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领取。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泰一尚城 2 号楼1409室. 咨询电话: 180*****071 (24 小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14 日09 时00 分,开标地点为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路12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学院
地 址: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联系人:高建山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联 系 人:秦振阳
电话:****-*******
传真:****-*******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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