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Ⅰ标(1#、2#),Ⅱ标(3#、4#),Ⅲ标(5#)工程招标公告
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Ⅰ标(1#、2#),Ⅱ标(3#、4#),Ⅲ标(5#)工程招标公告
大新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Ⅰ标(1#、2#),Ⅱ标(3#、4#),Ⅲ标(5#)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字【2011】57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受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Ⅰ标(1#、2#),Ⅱ标(3#、4#),Ⅲ标(5#)工程
二、项目编号:GXXMGL-ZB-(01)*******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建设地点:大新县铁合金厂院内
六、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电安装、防雷、消防、弱电等图纸范围所有工程;
七、投资及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00万;建设规模:约6000㎡
八、评标方式:资格后审
九、建设工期:各标段均为 180(日历天)
十、承包方式及质量要求:包工包料、质量合格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十二、公告时间:2011年 8 月 17 日至 2011年 8 月 23 日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1年 8月 17 日至2011 年 8 月 23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地点:大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四、报名需带证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没有在建项目)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区外来桂企业须持有《驻桂企业单项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10年1月至12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对账单(复印件)、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招标人: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绍川 电话:158*****33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坤泽 电话:13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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