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2019年户用生物质锅炉采购项目修改文件
巴彦县2019年户用生物质锅炉采购项目修改文件
巴彦县2019年户用生物质锅炉采购项目修改文件
招标编号:TLHW(G)2019-103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1.4.资金数量及来源:“预算*******.00元人民币,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资金。”修改为“项目总资金*******.00元人民币,财政资金70%,安装农户自付资金30%。”
2、招标文件P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资金,预算内共294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合同项下的款项。本次采购的锅炉结算资金由预算内资金和各农户支付使用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为锅炉总价款的70%,各锅炉使用农户应支付的资金为锅炉总价款的30%。”修改为“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总资金420万元,财政资金拨付资金294万元(总资金70%);剩余资金126万元(总资金30%)由各安装农户自行承担,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收取。”
3、招标文件P9页15.投标报价15.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修改为“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财政拨付资金和农户自付资金合计,财政拨付资金294万(总控制价70%),农户自付资金126万(总控制价30%)(农户自付资金金额由供应商在锅炉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后,直接向农户收取)。超出总控制价420万元的投标报价无效。”
4、招标文件P10页15.1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修改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总控制价420万元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
5、原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修改为“2020年1月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按如上条款修改,其他投标要求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周知。
注:本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购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栋901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2019年12月20日
标签: 生物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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