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竹竿岭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AB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竹竿岭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AB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竹竿岭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AB 段)(采购编号:HNCD-********01)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HNCD-********0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竹竿岭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AB 段)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竹竿岭位于玉湖镇人民政府北西方向、国道 G206 南西侧,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地质作用强烈,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大。
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汾水村竹竿岭,隐患点所处边坡宽度约 68m,坡高达 28m,坡 度较陡,坡脚 60~70°,坡向由 42°转向 136°,呈一个“L”型。坡下修建有玉湖镇垃圾转运站。由于边坡土体松散,坡面裸露,且未做加固处理,在强降雨等条件下曾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现边坡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着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及建筑物的安全,威胁人数 10 人,威胁财产 50 万元,属于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的地质灾害。
(详见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审核的《概算审核报告书》及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编制的《施工图纸》);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6927.51。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概算审核报告书》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采购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4.节能、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建筑节能、安全生产等措施。
5.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6.项目最高限价:*******.51元,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8.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要求):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成交供应商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 天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
9.采购人将在成交供应商递交报告单后10日內进行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验收标准按国家、省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3 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报名资料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二、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4日(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4*****8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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