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房东丽雅郡招标公告

(监理)中房东丽雅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监理[2019]12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房天津东丽雅郡项目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2019-3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房(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60000万元,银行贷款:15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39296.5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房(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房天津东丽雅郡项目,建设规模为439296.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小学、幼儿园、停车场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总投资额510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东丽区金钟街津围大道与金钟路交口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房天津东丽雅郡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11874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214.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531.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最高层数:18 层,最高高度: 53.85 米,最大跨度:8.1米,最大基坑深度:4.95米,结构类型为: 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室外配套工程中:给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配套室外道路参照城市支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投资额为290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25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0年03月17日 至 2024年09月1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0年03月17日 至 2022年09月16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2年09月17日 至 2024年09月1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至 2019年12月2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一楼业务二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中房(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光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新市镇昆仑北路与信友道交口金钟街便民服务中心C区金钟街楼宇招商中心15号
邮政编码:300300联系人:朱瑞锋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
邮政编码:300300联系人:韩静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房(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朱瑞锋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新市镇昆仑北路与信友道交口金钟街便民服务中心C区金钟街楼宇招商中心15号
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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