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初步采样项目

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初步采样项目

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初步采样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3

一、招标条件: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 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初步采样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初步采样项目;开展对滨海县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和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点位布设(工作准备、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布点区域、制定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编制布点方案并评审)、样品采集、流转、分析测试、编制初步调查评估报告、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等。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3. 项目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和《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9年工作细化方案》(苏环办〔2019〕134号)的要求,对滨海县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和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逐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完善再利用监管机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为推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打实基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 采购预算:240万元;

5. 采购数量:15个地块;

6.成果提交期限: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提交所有地块成果;

7. 成果提交内容:(每宗调查地块提交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 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②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 (试行)》中相关内容,包括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地块布点方案,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热点区域识别、布点区域筛选、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等内容及各相关环节清晰照片等;

③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 (试行)》中相关内容,包括地块采样方案、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成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井洗井记录单、地下水采样记录单、样品保存检查记录单、样品运送单等;

④ 送检实验室出具的样品检测分析报告;

⑤ 地块初步采样布点方案(附专家意见);

⑥ 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表格和资料。

⑦  并通过省、市及相关部门质控;

⑧ 省、市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8.质量标准: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工作相关质量控制需达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相关信息录入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及风险分级,并通过省市质控。

9. 服务进度: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重点行业企业初步采样地块调查、风险分级工作,相关信息并录入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承诺自有或委托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的45项监测指标的(具有效的CMA资质证书),且承诺该检测实验室已进入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目录(见附表一),成果报告中实验室的所有检测报告签署单位是投标人。(如投标人与检测实验室属于控股、上下级隶属、合作关系,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相应的实验室不在江苏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目录或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至少10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本项目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投标保证金转(汇)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账户上,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采购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7日17止(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薛万水,联系电话:136*****355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已办理相关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

已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9 日15时整。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评分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投标报价

(15分)

价格评价

15

1、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

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5分;

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报价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技术部分

(46分)

技术服务方案

22

1、投标人对滨海县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的工作需求是否理解,对本项目背景、目的、最终成果的理解程度以及工业企业分布、产排污等了解的情况;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在3-4分内评定,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制定的初步采样调查实施方案框架可行性、规范性、完整性;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在5-7分内评定,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制定的初步采样调查实施方案推进措施、步骤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在5-7分内评定,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保障措施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合理性;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在3-4分内评定,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

24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3、质控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1-3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控负责人三者不可兼任。投标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带网址的官网彩色截图)、人员社保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外,其它成员中具有环保类或生态类或地质类或土壤类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有1人得1分,最高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5、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人事部颁发“(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有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社保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6、项目组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并考核合格的,有1人得1分,最高3分。

提供带网址的官网彩色截图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的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34分)

相关认证

5

1、投标人已纳入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相关)名录的得1分。提供带网址的官网彩色截图有效证明材料,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的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土壤或地下水调查专利,每个专利0.5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土壤或地下水调查评估相关的环保科技奖项,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2-4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投入的设备

5

投标人自身有自由便携式 RTK(高精度 GPS 测量仪)、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现场快速检测设备、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便携式有机气体分析仪 LDAR(FID)设备、搭载高清相机无人机现场勘查设备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设备的相应清晰发票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单位业绩经验

24

1、投标人承担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县(区)级及以上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项目的,有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6分。

3、投标人承担过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业绩。(12分)其中:合同总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12分;合同总额50万(含50万)-100万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6分,两者相加最高得1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以上1到3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原件,材料不全或未提供原件对应业绩不得分。

注:如业绩经核实与事实不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本地化服务保障

(3分)

/

3

在盐城市区域内有固定技术服务机构的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市范围内设技术服务机构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分)

/

2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

由评委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横向比较,在1-2分内评定。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人员派遣及设备到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质控评审3次不合格扣除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 ;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地块成果提交并通过省市质控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合同价款。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武书吉 ****-********

代理机构:薛万水 136*****355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样 地块 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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