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跨区域地震救援自我保障装备资格预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跨区域地震救援自我保障装备资格预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跨区域地震救援自我保障装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第二次)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跨区域地震救援自我保障装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8729Ⅱ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总队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西宁市;
2.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消防员个人防护服;二标段:消防手套;三标段: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单、棉);四标段:阻燃头套;五标段:消防阻燃毛衣;六标段:护膝、护肘、降温背心;七标段:消防头盔;八标段:6.8L空气呼吸器;九标段:望远镜、指南针、哨子、雨衣、简易洗漱用品、野战帐篷、防潮垫、睡袋、口罩、内衣裤、袜子、线手套、多功能军刀、折叠工兵铲、水质净化片、急救包、军用水壶(饭盒、含刀叉)、高能量食品、迷彩背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至八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生产许可证(不接受代理商报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九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跨区域地震救援自我保障装备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证明,企业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该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陈冠志、张绪泽
电话:****-*******
传真:****-*******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行号:********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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