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7649]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项目

[JG2019-7649]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20 16: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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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

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8〕1105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水利部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以打造新时代生态智慧水利工程为建设目标。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从西江水系向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引水,解决城市生活生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程度。工程建成后,多年平均供水量17.08亿立方米,其中南沙区5.31亿立方米,东莞市3.30亿立方米,深圳市8.47亿立方米。同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顺德区等地提供应急备用供水条件。

该工程由一条干线、两条分干线,一条支线,3座泵站和1座新建调节水库组成。工程从西江鲤鱼洲取水,经鲤鱼洲、高新沙、罗田3级泵站加压,输水至南沙区的高新沙水库、东莞市松木山水库和深圳市公明水库。工程设计引水流量80立方米每秒,输水线路全长113.2公里,其中干线长90.3公里,东莞分干线长3.6公里,深圳分干线长11.9公里,南沙支线长7.4公里,新建高新沙水库总库容482万立方米。

工程总投资概算金额为353.9889亿元,项目建设期为60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课题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为:

(1) 高新沙水库库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

(2) 库区土壤重金属迁移转化规律及其对水质安全风险评价;

(3) 高新沙水库重金属污染防控策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科研成果通过评审验收,且完成本项目合同结算之日止。计划服务期限为36个月。

********">2.4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限价为235万元,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或设计单位。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16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教授职称。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条3.1、3.2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和研究范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责任方派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 12 23日~ 2019 12 3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3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

5.2 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注明责任方单位及成员单位,并共同盖章)。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5.3 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A4纸双面印刷。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水利报》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西路5号

联系人:徐先生/钟小姐

电话:0755-22178712、18575063019/18826478782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1509室

联系人:钟工、彭工、沈工

电话:020-83541713、020-83548078

邮箱:nepta@163.com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课题研究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责任方,为联合体成员。负责工作,负责工作。

2.联合体责任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以投标人的名义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文件、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负责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合同谈判活动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合同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方工作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和协调。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5.本协议书一式份,投标登记时提交份,招标人份,联合体成员方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责任方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成员方超过一个,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添加。


附件: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原因及对高新沙水库的影响研究项目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土壤重金属 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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