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2020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在上海本地必须具有服务队伍及常设办公地,且能够提供及时服务。4、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2020年度)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0067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基于道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内采取的信息,定期进行图像筛查、图像复查数据汇总、收集、分析、筛选各项数据信息,制作上报各类报表,进一步为后续治超执法、设计规划、数据预测等提供依据。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20.1.1-2020.12.31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上海本地必须具有服务队伍及常设办公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7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3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4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网上投标回执、供应商的企业CA证书以及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遇网上投标系统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上海政府采购网”服务平台,咨询电话:*********16206*5。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方法可参考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