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正常公告: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静宁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的批复静建字〔2019〕58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棚改资金,项
    目业主为静宁县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静宁县职教中心教工宿舍楼,主要改
    造内容包括:土建部分:维修屋面720平方米,更换玻璃6扇,纱窗252个,室内
    粉刷22000平方米,吊顶维修5200平方米,拆除旧房420平方米,院坪262平方米,
    增设地沟98米,院坪760平方米,增设电缆及支架130米,供热管道260米,自来
    水管道130米,铁艺大门1个,排水检查井5个,排水管网120米,外墙粉刷500
    平方米,各类标示牌49个,维修电梯,增设备用发电机1台,更换锁具350个,
    增设停车棚52.5平方米等。
    配电部分:更换4m2BV电缆198000米,
    2.5m2BV电缆13200米,
    16m2BV电缆1000
    米,配电箱132个,电表132个,配套维修更换灯具、开关等。
    配套安装监控设施、维修更换破损消防设施配件、给水设施、供热管网改
    造及通暖工程、供电设施及电缆改造、受电工程等。
    3、本次总投资:300万元。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
    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完成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总工期 28 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2018年12月
    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
    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及甘建
    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
    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
    标后不允许更换。
    4、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
    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
    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 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工
    程项目 投标备案登记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5、在 “ 信用中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 位
    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6、投 标 人 须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 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 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
    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
    25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下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
    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及后续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
    http://WWW.chxtec.com:9001;现场办理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兰州
    报业大厦2楼信息服务中心。24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
    ****-*******; CA办理窗口电话****-*******
    2、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请于2019年01月05日00时前将《甘
    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及《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7号甘霖大厦13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10日15时整, 投标文件包
    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静宁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
    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小西湖支行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汇
    款人户名必须与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的
    投标登记号为:JNJY2019GC-031
    (4)请于2019年01月07日18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8@qq.com。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系统报名时,请认真核对报名资料,联系电
    话,建造师姓名(确保其未被屏蔽)。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上传错
    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政府动迁安置补偿服务中心
    地址:静宁县成纪路
    联系人:王主任
    139*****59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7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王经理
    135*****101
    电子邮箱:********8@qq.com
    监管部门: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主任
    138*****447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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