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征地拆迁建筑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征地拆迁建筑物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征地拆迁建筑物评估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征地拆迁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吉高集团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建设地点为: 西丰县天德镇境内 。

招标范围为: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地上附着物(房屋、冷棚、养殖场等建筑物) 。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4月19日 。

4.投标人资质及信誉要求

4.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2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至少委派3名注册评估师专职负责本项目,且在项目进行中不得变更。

4.3在其所在地区评估行业有较好的信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中的指定账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双高速公路(西丰段)征地拆迁指挥部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新立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丰县水岸家园B区4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建筑物评估 拆迁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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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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